A.档案(即《毕业生登记表》)遗失需补办的,请按下面第1或第2步操作;
B.需主考学校出具毕业证明的,请按下面第1步操作;
C.毕业证遗失的,只能办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可视为毕业证使用,请按下面第1、3步操作;
D.毕业证信息在学信网查不到,需做学信网学历认定的,请按下面第1、3、4步操作。
办理步骤:
1.取款宝电子网站档案馆可复印《毕业生登记表》,有需要的也可申请出具《学历证明》。
地点:取款宝电子网站行政楼10楼(面对正门的大楼) 点击打开地图
咨询电话:027-88664092转8010、027-88666388、027-88664095
校档案馆线上办理流程介绍:
关注微信公众号“取款宝电子网站档案馆博物馆校史馆”,按远程查档流程办理(点击查看档案馆微信公众号远程查档流程)
网址:http://dag.hubu.edu.cn/index.htm
2.毕业时间在1985-2013年,且在取款宝电子网站档案馆未查到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可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学历档案查询利用的通告》要求,办理档案核查。
3.凭校档案馆或省档案馆复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一楼考生服务大厅出具《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省博物馆附近) 点击打开地图
咨询电话: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353
4.凭《毕业生登记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参考“湖北毕业生就业网”中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办事指南”在线办理(提醒:原毕业信息与现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须同时上传相关证明作为辅助材料),详细说明请访问网址:https://www.hbbys.com.cn/news/view/tag/bszn/aid/52332,或扫描下面二维码打开网页。
网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咨询电话:4009027110
特殊问题处理说明:
1.姓名不一致
取款宝电子仅能依据存档的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信息,据实出具相应证明。原毕业证上的信息无权修改,也不能重新办理。若姓名正常变更过,且户口本上能体现出变更记录的,可与户口本同时使用,否则需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最好再办理一下市级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与原毕业证同时使用即可。
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考籍科,电话:027-68880323
2.身份证号不一致
A.身份证号正常15位升18位。
原则上,身份证号正常升位的,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时不受影响,可直接用新身份证号注册账号后,申请学历认证。
正常升位规则为:原出生日期的年份前面加‘19’,最后面增加1位检验值(如:原号420101780101000,新号则为42010119780101000#,#为随机校验位(0-9或X)。
B.身份证号非正常15位升18位。
不符合A点中所诉升位规则的,若因户籍原因身份证号变更过,且户口本上能体现出变更记录的,可与户口本同时使用;户口本上无变更说明的,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原身份证号与现身份证号为同一人的类似证明(建议同时再办理市级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与原毕业证同时使用即可。
3.学信网能查到毕业信息,但无相片
全省毕业生数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科统一上报学信网,可咨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考籍科,电话:027-68880323
4.档案资料
自学考试学生唯一档案资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无存档的招生简章,无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册、学生入学登记表等其他表格。
5.学信网查不到学籍信息
自学考试与其他类型的学历考试不同,自考没有入学考试,故不存在学籍,也不存在学号。
6.取款宝电子档案馆存档的《毕业生登记表》封面无毕业证号或未查到《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共3份,1份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留存,1份主考学校留存,1份随毕业证一起发予考生。毕业时间在1985-2013年的考生,如取款宝电子网站档案馆存档的《毕业生登记表》封面无毕业证号或未查到《毕业生登记表》,可参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学历档案查询利用的通告》通知要求,进一步核查省考试院的存档。